“Shu標、Jian盤是什么,我教媽媽怎樣開雞關雞”。臨近年關,一位名叫王樂樂的六年級小朋友作文卻意外走紅。走紅的原因卻有些滑稽,在王樂樂《我教媽媽用電腦》作文里,除了俯拾皆是的錯別字和令人捧腹的句子,還因為頻頻出現“金山安全親情版軟件”而被指為植入式作文。(1月17日揚子晚報)
一個六年級學生,竟然寫出那般低級離奇的錯別字,難免受人質疑。若要人不知,除非己莫為。在網友的“火眼金睛”面前,王樂樂的作文被“打回原形”,商家也承認的確是在與王樂樂互動,該商家將這種嘗試稱為新型微博營銷,并對引起的震動沾沾自喜。
創意也許不錯,可惜攀錯了對象,結局注定會很慘。因為,讓六年級孩子扮幼稚(或許根本就沒有這個王樂樂),讓其故意寫錯別字,為一款商業軟件擺功評好,首先違背了作文真實性原則,不但達不到搞笑目的,反而令人生厭。孩子的眼里揉不得沙子,作文被一雙看不見的手操縱著,此時的作文和微博已經演變成為商家牟利的工具,除了能給商家帶來些許蠅頭小利,卻讓孩子窺到成人世界的污濁不堪和商家競爭的不擇手段。
小學生被裹挾著進入成人設置好的廣告陷阱,也不禁讓人想起民國時期的小學生作文來,“夕陽西下,炊煙四起,三五童子,放學歸來”,干凈練達的文字中透出優美意境,而今天孩子的作文,卻被注入商業因素,散發出銅臭味,現代人的悲哀讓人平添一份隱憂。
信息社會,商家當然需要有“王婆賣瓜”精神,通過學生作文的植入和微博的傳播,產品也許能受到更多關注。但是,對客戶來說,那畢竟是傳來的二次感受,“紙上得來終覺淺”,產品質量好壞仍要客戶自己去體驗。商家若要做廣告,也無須繞著彎子,如果“王樂樂”查無此人,商家將廣告植入虛構的作文當中,明顯是在欺騙消費者,這種拙劣的營銷,無異于飲鴆止渴的自殺。即便有王樂樂其人,也應當“文責自負”,莫充當商家愚人的工具,趟逐利的渾水。
因為在小品中植入廣告,央視春晚倍受詬病,植入式廣告終于在受眾的討伐聲中“落荒而逃”。今天小學生植入式作文何時才能絕跡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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